桑植县城民歌广场,占地3万余平方米,由青石板铺地,并配有音乐喷泉,还有民俗文化浮雕及200余盏土家风情高脚彩灯等。每到晚上7点,穿着五颜六色的各族群众从四面八方涌来,随着悠扬的"桑植民歌"踏歌起舞,呈现出一派莺歌燕舞的和谐景象。知情者说,这个广场能有今天这样热闹的场面,还得感谢县人大常委会全力监督与支持。
民歌广场的前身是贺龙体育广场,是上世纪90年代初由县直机关干部职工用肩挑背负从三米下的河滩上用沙石填起来的,并配有一些简陋的健身器材。县里大大小小的活动及体育赛事都要在这里举行,平时就成了市民的活动休闲场地。可是,这里天晴尘土飞扬,下雨泥浆满脚。久而久之,群众迫切希望将广场重新修。由于资金缺乏一直没有动工。然而,房地产商也看中了这块"风水宝地”,多次找到有关领导和部门要求以高价购买下此地开发商品房。该场所的主管部门是县体育局,也有意进行商品房开发,县政府也同意将此作为商品房开发用地。为此,县体育局、建设局就紧锣密鼓地筹划广场开发事项。
县体育局、建设局做出了广场开发的初步方案,2007年6月报县人大主任会议讨论审议。初步方案的总体规划是:拍卖14亩(9338平方米)场地作为商品房开发用地,广场内(东南方)计划建2栋高12层的商品房,外河边(西北方)建一条龙的歌厅、茶楼及娱乐场所,其余36亩(22760平方米)作为休闲运动场所及部分绿化带。县人大主任会议初审认为:1、此地不宜建商品房,广场周边地段现已建了不少商品房,再者本来地方就太窄,太拥挤。如果建房了,活动场所就成了小巷子了。2、建议开一个听证会,听听群众的意见。然而,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对此次人大主任会议的初审意见没有引起高度重视,并拟于9月初开始挂牌拍卖土地,同时着手对有菜地的居民进行土地补偿。此项运作被市民知道后,反映强烈,认为县政府这一做法不妥,并及时反映到县人大。县人大得知这一情况后,立即召开主任会议通知主管此工程的副县长、体育局长等汇报广场规划修改情况。然而,在县政府的汇报中,只是在原人大主任会议意见的基础上略作修改,市民反映强烈的商品房开发项目没有取消。县人大主任会议严肃指出:广场修建既要符合民意,又要合规合法,既然市民对开发修建商品房意见很大,建议县政府应再次修改方案。方案修改后,再报县人大常委会常务会议审议批准才能实施。
会后,县人大考虑到县政府既定方案,如果没有否定的真凭实据、加上扩建造成的经费缺口无着落,所以不会轻易变动的。同时又考虑到单靠人大常委会面对面的会议监督,显得有些硬性。主任会议再次研究决定:由人大分管教工委的副主任牵头,组织相关工委和部分人大代表组成若干个民意调查组,采用问卷调查方式进行,将县政府关于广场修建方案内容列成十多个问答式选择题,到城内街道的主要路口,梅家山公园、广场,及各大超市与1000多名干部职工及市民进行面对面的问卷调查。经过十多天的调查,调查结果显示有 90%赞成扩改建广场,99%不赞成建商品房。县人大又及时召开常委会专题研究广场修建方案,根据调查结果,常委会作出了县政府关于修建方案不符合民意,暂不予以实施的决定。
为了统一认识,把广场规划并建设成运动、休闲、娱乐一体化的场所,县人大建议县政府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和人员去外地考察。考察组先后到了湘西自治州龙山县、吉首市,湖北恩施州等地进行考察。考察后,县政府及相关部门与考察组会同设计人员根据群众的意见和考察得到启发重新拟定方案。2008年4月初,县政府再一次将修改的方案提交县人大主任会议复议,修改后的方案广场命名为桑植民歌广场,取消商品房,扩大运动场地,适当保留绿化地面,增加老人及青少年活动场地,门球场和青少年活动中心,沿河娱乐设施改为沿河观光带,种树、种花草,增加民歌墙。舞台的二层建筑以白墙、青瓦、吊脚楼突出了白族和土家族生活习性为主的建筑风格,广场四周设计为反映土、白两族人民生产、生活娱乐的墙壁浮雕,整个广场呈现古朴大方、现代文明、绿色环保的基调,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主任会议讨论后很满意并及时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常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为此,历经近两年的广场设计争议案终于落下帷幕。
民歌广场最终方案敲定后,县政府积极组织相关部门于2008年6月正式施工。为确保施工进度和质量,县政府安排一名副县长坐镇指挥,县人大常委会也将此工程列为该年度监督重点。定期听取工程建设情况汇报,并组织人大代表到施工现场视察,了解工程进度,关注工程质量。
通过对县民歌广场的全程监督,笔者有三点启示。
启示一:监督方式要建立和谐氛围。笔者认为,监督是监督者与被监督者之间的工作关系,他们之间由于工作目标和任务不同其认识也存在差异,客观上讲监督者一般不被被监督者所欢迎、所理解,被监督者一般不被监督者提出的建议所接受。因为监督者的责任是要求被监督者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不能做的做了是要负相关的法律责任的,理解者则能认为监督是对自己工作的支持、帮助与负责。不理解者则认为是找麻烦、找岔儿,从内心不服监督。所以,在监督与被监督工作中或多或少有些不顺或者不满的因素存在,有的还可能误认为是坏了他们的好事。应该说,监督既是一项权力,但监督者必须依法行使权力,但又不能滥用权力。同时监督也是一门科学和艺术,要懂得讲究工作方法。同时也体现监督者的工作态度和工作水平。监督者工作态度的好与坏,执法水平的高与低直接影响到监督的效果。监督要收到好的效果,要使被监督者心服口服,就必须讲究方式方法,不能单纯靠说教照本宣科读法律法规,更不能以居高临下的姿态、盛气凌人的姿态来监督别人,如果是这样就很难收到好的效果。
启示二:监督要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人大机关下去搞调研,最容易收集到真实的情况,群众也愿意掏心里话。这次民歌广场修建的调研工作,我们所调查的1000多名对象没有一个不配合人大调研工作的,没有一个发牢骚讲怪话的,没有一个不认真对待人大的问卷调查的。他们就是要人大为他们撑腰说话,所以调查结果意见很统一,观点也基本一致,为县人大常委会理直气壮的监督和客观公正果断拍板起了很大的推动和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