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2025年广元市增雨防雹、空中水资源开发、大气污染防治及重大活动保障等工作,广元市各级气象部门将依据我市气候特点和服务需求,适时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国务院《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四川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有关条款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作业时间:2025年2月28日至2026年3月1日。(根据天气过程条件和需求情况,适时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二、作业区域:广元市辖区范围内。
三、作业装备:WR-1D型、ZBZ-HJ-7型车载火箭,BD—48型、ZBZ-YL-F48地面碘化银焰炉。
四、作业期间、作业区域内,请各县区做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安全宣传、教育等有关工作;同时,请广大群众相互转告,做好家中人员安全宣传工作。特别注意事项如下:
1.开展增雨防雹作业期间,不得在作业现场围观,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2.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用弹属易燃易爆危险品。若发现未爆炸或爆炸不充分的作业用弹,应迅速保护现场,并立即与当地公安机关、乡镇政府、气象主管机构联系,以便妥善处理。为了您及他人的安全,请不要擅自捡拾、拆卸、烧、烤、敲击、藏匿或转卖。
3.如捡拾后因擅自拆卸、敲击、藏匿或转卖等引发不良后果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承担;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因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用炮弹头和火箭弹头未爆炸(未燃烧)或爆炸(燃烧)碎片发生意外安全事故,请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公安机关或气象局、应急管理局,我们将按国家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市县区联系电话:
广元市气象局:0839——3300314
广元市人影办:0839——3307372,3387145
苍溪县气象局:0839-5262022
剑阁县气象局:0839-6623069
旺苍县气象局:0839-4509877
青川县气象局:0839-7202717
利州区应急管理局:0839-3262345
昭化区应急管理局:0839-8720777
朝天区气象服务中心:0839-86231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