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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可享50%贴息!
2025-03-16IP属地 湖北16

为进一步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减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成本负担,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推动农村农业产业发展壮大,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2024年度湖南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申报工作已正式启动。

贴息对象

围绕打造农业“千亿产业”,对主要从事粮食、蔬菜、水果、油菜、茶叶、畜禽、水产、中药材等生产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因农业生产经营需要,从商业银行或银保监会批准从事支农融资业务的保险公司取得一定额度的贷款并已经支付利息,即可享受省财政贷款贴息政策。主要包括:经农业农村部门备案并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种猪场和规模猪场、种养大户等(不含林业类经营主体)。

贴息标准

按照湘农联〔2022〕22号文件执行。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获取贷款额度为1000万元以内(含,下同)的,按照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50%进行贴息;贷款额度在1000万~5000万元的,按照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0%进行贴息;贷款额度在5000万元以上的,按照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30%进行贴息。贷款利率低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按实际利率计算。单个主体的贴息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申报途径

农业经营主体通过湖南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直报平台(http://xnzt.hunan12316.com/login.html)或湖湘农事APP,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申报”模块进行填报,贷款资金重点用于农业生产经营活动。

申报程序:申报程序为主体申报、县市区初审汇总、市州审核、省级部门审定。主体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16日,县市区初审汇总截止日期为4月6日,市州审核上报截止日期为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