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思琪(同济大学)
据澎湃新闻报道,近日,江苏常熟法院审结全国第二例AIGC著作权纠纷案,认定原告林某通过人工智能软件生成的《伴心》图片属于著作权法保护作品,判决侵权方在其自媒体账号连续三天公开向原告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1万元。
此次林某通过对AI提示词的精雕细琢和对画面的匠心修改,以“维权者”身份站上法庭。法院经审理认定,原告林某对提示词的修改以及通过图片处理软件对图片细节设计的修改体现了其独特的选择与安排,生成的平面图有独创性,判决被告构成侵权。这一判决不仅打破了AIGC作品“侵权方”的刻板印象,也确认了人类在AI创作中的主体地位。
这起案件的意义已超越个案本身。它是司法对技术变革的有力回应,是法律对人类创造力的深情守护。在“提示词-算法模型-生成结果”的价值链条中,人类不再是算法的附庸,而是堂堂正正的“作者”。这种身份的确认,犹如给创作者注入强心剂,让他们敢于在AI时代继续挥洒才情,让创新的种子在人机协同的土壤中生根发芽。
然而,我们不应因这一判决的胜利而止步不前。当AI生成内容的著作权问题暂时尘埃落定,仍旧有一些挑战暗潮涌动。“爱人者,人恒爱之。”在为AI作品维权之前,我们是否在生成这些作品时充分尊重了他人的著作权?那些被AI模型吞噬的海量训练数据,是否经得起著作权法的严格审视?当越来越多的创作者将AI视为创作的利器,我们又该如何避免创作沦为算法的傀儡?这些问题如同悬于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时刻警示着我们:在AI时代,知识产权的保护远未到可以高枕无忧的地步。
华东政法大学副研究员孙平指出,人类正在从“创作者”向“创作架构师”华丽转身。这一转变意味着我们无需事必躬亲,而是可以站在更高维度驾驭算法力量,编织创意经纬。但这种转变也要求我们重新审视创作本质:当我们通过提示词与算法对话,在海量生成结果中筛选雕琢时,是否还能坚守创作的初心?是否还能在技术浪潮中保持独特的人文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