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后,如果某笔属于,那么依然有权利向夫妻双方主张让他们进行偿还。
所谓夫妻共同债务,指的是在婚姻关系持续存在的这段时间里,因为家庭共同生活、一起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思表示而产生的债务。
通常来讲,在离婚的时候,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已经做出了约定或者由法院做出了判决,让其中一方来承担。
但这种约定或者判决仅仅在夫妻内部是有效的,对债权人来说是没有对抗效力的。
也就是说,债权人仍然可以向夫妻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去主张让其承担全部债务的偿还责任。
不过,如果这笔债务确实是一方的,并且没有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等相关情形,那么在离婚之后,债权人就应该向本人去主张让其偿还债务,另一方是不需要共同承担这笔债务的。
总而言之,一定要依据具体债务的性质以及用途,来判断在后,该债务是否需要夫妻双方共同来偿还。
离婚后离婚前债务起诉还需共同偿还吗
2025-01-14 1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