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设险防猪”,保险如何缓解人与野生动物的肇事矛盾?

   日期:2024-12-10    作者:o5hqu 移动:http://g8akg8.riyuangf.com/mobile/quote/7151.html
多地“设险防猪”,保险如何缓解人与野生动物的肇事矛盾? 野生动物

“野猪”伤人、破坏庄稼农田事件屡次冲上热搜,人与野生动物之间的肇事矛盾日益凸显。近日,山西省明确将在沁水等8个县开展省级野生动物致害补偿保险试点工作。北京商报记者梳理发现,除山西省外,多地在构建包括野猪在内的野生动物致害补偿体系上不断有新动作,但肇事即赔并不代表投保后可以“高枕无忧”,其保险的发展仍存在挑战。

多地“设险防猪”,保险如何缓解人与野生动物的肇事矛盾?

业内人士表示,积极开展野生动物致害补偿保险试点工作,创新野生动物肇事补偿机制,既可缓解政府补偿的资金压力,也可有效缓和人类发展与野生动物生存空间的矛盾。同时也有声音表示,要合理确定保险保费和赔付水平,不能只是象征性、安抚性的赔付,而要切实把农民的损失补偿到位。

被野猪“侵害”可获保险赔偿?

野猪已成为中国当前致害范围最广、造成损失最严重的野生动物。作为风险“稳定器”,建立管理措施科学、服务网络完善、理赔及时高效的野生动物肇事保险管理服务体系可以有效化解野生动物致害风险,为致害后自救提供有力保障。

近日,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发布通知显示,山西省在沁水、陵川等8个县(市、区)开展省级野生动物致害补偿保险试点工作,试点期暂定为三年。保险产品中的野生动物特指常见危害农作物的野猪、野鸡、豆雁、黄喉貂、金钱豹、大天鹅等。

就防控野猪而言,国家林草局已在山西、四川、福建等14个省份启动防控野猪危害综合试点。各试点地区探索野生动物致害综合保险业务,多渠道筹措补偿资金,建立了野生动物伤人救济补助政策。如福建将野猪造成经济作物损失纳入农业保险;广东探索了致害补偿管理制度体系,并推动将野生动物危害补偿纳入林业、农业政策保险制度;山西、河北拟设立综合试点政策性保险经费。

首都经贸大学保险系教授庹国柱表示,各地将野猪等在内的野生动物致害补偿划入保险保障范围是非常必要的,对生态保护和维护上述地区相关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也是有利的。

山西此次试点的野生动物致害补偿保险的保险责任为,在承保区域内因野生动物致害导致第三方伤残、死亡或财产损失承担经济补偿责任时,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救助补偿。另外,因非法捕捉、猎杀野生动物造成伤害的,不在赔偿范围内。

本次开展的保险试点的野生动物致害补偿保险试点的承保机构选择中有一定门槛,比如:选择在山西省有较强技术力量支撑和丰富的试点经验,并在山西省连续五年获得省级及以上财政或农业农村部门支持开展的农业保险领域创新试点项目的保险机构;在野生动物致害补偿保险方面进行过探索,且具有山西省野生动物致害补偿保险创新产品的保险机构。

在出险材料收集方面,也作出相应明确。如理赔时限为保险公司应在审核确认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理赔款拨付到受益人账户。

在庹国柱看来,从保护生态、保护野生动物角度来讲,这是在改善全社会的生态环境。与此同时,森林、高山地区的农户有面临野生动物侵袭的风险,百万护林员守护生态,面临的风险也会加剧。为他们提供保险保障,补偿他们损失的同时,还可以通过保险的防灾防损环节和措施,比如加固农户房屋、辅助搬迁,或者通过其他的预防手段,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他们的损害和伤害。

专家建议:野生动物肇事纳入农险

保险补偿和政府补偿一道,成为缓解人与野生动物矛盾的途径之一。

缘何野生动物致害综合保险业务相继开展?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的同时,野猪等野生动物开始“向往城市”,“南京1个月6起野猪肇事交通事故”给人们的生活秩序带来威胁。“四川多地野猪泛滥成灾”“专业捕杀队两天半仅捕杀8头野猪”也引起广泛关注,可见野猪的“威力”。如果农田遭遇野猪袭扰致使农作物被毁,尤其是对于农户来说,很可能造成不小的经济损失。

正值庄稼生长、收获的季节,野猪频繁“生事”。下半年以来,某网站的“领导留言板”上,对野猪的控诉有近百条。通过四川巴中市相关部门的数据显示,目前巴中市野猪数量达3.5万余头,野猪损害农作物面积2万余亩,直接经济损失近2000万元。

目前,野猪等野生动物造成的损失赔付主体是当地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九条中规定,“因保护本法规定保护的野生动物,造成人员伤亡、农作物或者其他财产损失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补偿。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推动保险机构开展野生动物致害赔偿保险业务。”

但面对损失,政府很难“照单全收”。业内人士表示,很多遭受野猪侵害损失较严重的村庄反映,由于基层相关部门资金有限,很难拿出这部分赔偿资金。此外,个别项目理赔标准低,也致使农户存在意见。

通江县野生动物保护中心主任李斌也曾对媒体表示:“案件太多,保险公司人手严重不足,忙不过来。我们已经接到很多受损农户投诉了。”

“要合理确定保险保费和赔付水平,不能只是象征性、安抚性的赔付,而要切实把农民的损失补偿到位。”业内人士建议。

庹国柱表示,对于野生动物危害补偿来说,单独设立保险产品虽然也很好,但如果将其纳入农业保险,或者直接作为这些地区的农业保险的保险责任,亦或是作为这些地区农业保险的一个附加险种,很方便实施。

同时他看好野生动物致害补偿纳入农险保障范围,他认为,农险系统和服务网络齐全,业务覆盖广阔,这将不仅大大地简化操作程序,而且较为充足的人力资源队伍也会发挥优势,方便快捷定损理赔,将其纳入农险也有利于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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