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浙江、广东、重庆、呼和浩特等多地禁止国三柴油货车通行

   日期:2024-12-27    作者:gdop723 移动:http://g8akg8.riyuangf.com/mobile/quote/8917.html
  2020年是打赢蓝天保卫战的攻坚年,2020年底前,全国多地将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中型和重型柴油货车100万辆以上。可以看到从今年起,各地加严了对国三车的监管力度,全面加快对国三车的淘汰工作。

  7月1日佛山国三车限行不再发放通行证

7月1日起,浙江、广东、重庆、呼和浩特等多地禁止国三柴油货车通行

  2020年4月14日,佛山市发布《关于调整重点区域货车限制通行时间及实施国三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限制通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指出自2020年7月1日起,以桂澜路、海八路、佛山大道、魁奇路为边界(不含边界路段)的闭合区域内,现有的货车限制通行时段调整为6—24时。限制通行时段内禁止一切货车通行,其他时间段禁止1.5吨(含)以上货车通行。

  公告指出,自2020年7月1日起佛山实施国三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限制通行,限制通行范围、时段与中心城区货车限制通行范围、时段一致;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再向国三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发放通行证。国三排放标准柴油货车于2020年7月1日前在本市已办理通行证的,在通行证有效期内仍可继续使用。

  车辆违反本通告进入限制通行区域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处罚,依法处以200元罚款并记3分。

  浙江东阳国三货车全部禁行

  关于在东阳城区、横店镇区实施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区域禁行的通告

  为了进一步改善东阳市大气环境质量,优化道路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在东阳市区、横店镇区对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采取限制通行区域和通行时间的交通管制措施。

  禁行车辆

  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所有重型集装箱牵引车和危货运输柴油车辆,以及行驶证注册登记日期为2010年12月31日(含)以前的其他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

  禁行区域

  东阳城区:广福路(义乌界至迎宾大道)—迎宾大道(不含)—新S310省道(迎宾大道至学仕路)—城南东路—城南西路(不含)—八华路(不含)形成的合围区域。

  横店镇区:东仙线—影视大道—长征路—古民居路—九龙路—都督路—华夏大道—万盛街形成的合围区域。

  禁行时间

  自2020年7月1日起,上述区域实施全时段禁行。对违规驶入禁行区域的车辆,由相关部门依法查处。

  重庆6月20日起国三车限行

  为打赢蓝天保卫战,进一步改善空气质量,近日,重庆市生态环境局、重庆市公安局、重庆市交通局联合发布通告,从2020年6月20日起,每天7:00至22:00在中心城区部分路段实行高排放车辆限行。考虑到疫情期间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对违规闯禁的高排放车辆,将给予三个月过渡期,以警告教育为主。

  据了解,限制通行的管控区域约300平方公里,具体限行路段为内环快速路及其以内所有城市道路,以及内环快速路以外以下路段:

  (一)沙坪坝区:G93成渝环线高速高滩岩立交至物流园立交段,双碑磁器口片区杨梨路、沙磁路、磁童路、壮志路、凌云路、梨新路、双碑隧道、双碑大桥、大学城东路(沙坪坝段)。

  (二)高新区:大学城片区西双大道、西永大道、曾家大道、大学城东路(高新区段)、大学城西路、大学城南路、大学城北路、大学城中路、纵五路、大学城南一路、大学城南二路、思贤路。

  (三)巴南区:鱼洞及龙洲湾片区渝南大道—龙洲大道—巴滨路—大江东路—大江西路—大江中大道—大江南大道—金竹街—智云大道及其以内道路,箭河路、东城大道(腊梅立交至福鹿大道路口)、富城路。

  (四)南岸区:茶园片区玉马路(不含)—桂雨路—长生路(不含)—水云路(不含)—天文大道(不含)及其以内道路,峡江路(盘龙立交至通江大道)、茶园路(南山立交至石塔立交)。

  (五)两江新区:龙健路至龙宁路、金渝大道(加工区路口至礼仁立交)、湖云街(陡溪立交至金童路路口)、金童路(金福路路口至湖云街路口)、金开大道(翠云立交至天山大道路口)、棕榈泉支路、金州大道(金开大道路口至金通大道路口)、人和大道(人和立交至古木峰立交)、肖家沟南路、肖家沟北路、肖家沟西支路、云杉北路、青枫北路、杨柳路、红杉路、星光一路、星光二路、星光大道、米兰街、黄杨路、白杨路、镜泊东路、镜泊西路、镜泊中路、鸳鸯路、鸳鸯北路、湖津路、湖津支路、龙帆路、万年路、龙寿路、人兴路、和睦路、和睦北路、吉乐大道、金山大道(古木峰立交至赵家溪立交)、黄山大道。

  (六)渝北区:两路城区渝都大道—双凤桥立交—汉渝路—五星路—双龙西路—凯歌路及其以内道路、渝都大道 、渝航大道,空港新城片区兰馨大道、同茂大道、桂馥大道、桂馥东路、百果路、金兰路,回兴片区宝圣大道、宝桐路、翠苹路、兴科大道。

  (七)九龙坡区:华龙大道、华福大道北段(华凤大道路口至华龙大道)、华玉路(龙门阵大道至凤中路)、华凤路、华岩寺路。

  (八)江北区:双碑至石马河立交、宏帆路、海尔路(五里店立交至水口路口)。

  (九)大渡口区:大滨路。

  (十)北碚区:东至新朝阳桥南桥头、西至缙云山索道转盘、南至碚青路状元小学、北至碚东大桥北桥头及其以内路段所有道路、国道212线索道转盘路口至澄江大桥南桥头、温泉路(国道212线运河入口广场至缙云大众温泉)、北金路团结桥路口至龙凤大道。

  对违规闯禁的高排放车辆,将由公安部门依法查处。考虑到疫情期间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将给予三个月过渡期,以警告教育为主。

  8月1日起东莞全市全天限行国三柴油车

  加大重型货车分时段限行力度。2020年8月1日起,实施国III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冒黑烟等可视污染物车辆限行。

  加快制定发布国III柴油货车、冒黑烟等可视污染物车辆的限行通告,确保2020年8月1日起核心控制区实施国II柴油货车全天24小时限行,全市实施冒黑烟等可视污染物车辆全天24小时限行。待条件成熟后,将国III 柴油货车限行区域扩大至全市域。抓紧完成重型货车高峰时段限行通告发布程序并适时发布。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建设限行禁令标识,市交警支队负责建设电子警察等配套设施。对违反禁令的车辆实施抓拍处罚。

  呼和浩特将对货运车辆实行新的交管措施

  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缓解城区交通拥堵,降低机动车污染排放,避免柴油、汽油货运车辆集中入城造成聚集性污染,减少机动车尾气区域性污染排放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管支队依照相关规定,6月28日起,对货运车辆采取交通管理措施。

  外埠过境黄牌货运车辆须从城区外围的110国道、G6、G5901(绕城高速)过境。准备进入市区运送货物的货运车辆就近选择物流园区接驳转载。拉运不可解体物资、确需驶入市区的请到交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按规定时间、路段通行。

  外埠蓝牌货运车辆早6时至晚22时禁止在城区北二环快速路(不含辅路)以南、西二环快速路(不含辅路)以东、科尔沁快速路(不含辅路)以西、南二环快速路(不含辅路)以北区域内的市政道路通行。

  尾气排放未达到环保部门检测标准的货运车辆全天24小时禁止上道路通行。所有货运车辆城区内须避高峰通行,避高峰时间早7时至9时;晚17时至2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避高峰区域:北二环快速路以南、西二环快速路以东、科尔沁快速路以西、南二环快速路—银河北街—云中路—南二环快速路以北区域内的市政道路。同时,全天24小时禁止在二环快速路主路、城区高架路主路、机场路主路通行。

  为了打赢“蓝天保卫战”,响应国家号召,鼓励新能源车辆和清洁能源车辆的发展。本市核发的绿牌照新能源厢式、封闭式货运车辆及本市核发的蓝牌照清洁能源货运车辆、运送鲜活农畜产品的货运车辆避高峰后允许在城区道路通行,不受路段限制。本市核发的绿牌照微型封闭式货运车辆(面包车)及本市核发的蓝牌照清洁能源微型封闭式货运车辆(面包车)可在二环快速路主路、城区高架路主路、机场路主路避高峰通行。

  本市核发黄牌照货运车辆早6时至晚24时,禁止在城区北二环快速路以南、西二环快速路以东、科尔沁快速路以西、南二环快速路—银河北街(不含)—昭君路—南二环快速路以北区域内的市政道路通行;全天24小时禁止在机场主路、新华街(腾飞路—通道路)、呼伦路(北二环快速路—南二环快速路)通行;全天24小时禁止全挂、半挂牵引车、四轴以上载货汽车驶入市区通行。本市核发蓝牌照栏板式货运车辆早6时至晚22时禁止在上述区域内的市政道路通行。

  本市核发蓝牌照厢式、封闭式货运车辆早6时至晚22时禁止在新华大街(腾飞路—通道路)、呼伦路(北二环快速路—南二环快速路)、锡林郭勒路(南二环快速路—火车站)、敕勒川大街、北垣街、腾飞路通行。

  危险化学品载货汽车全天24小时禁止驶入G6、G5901(绕城高速)以内市政道路通行。确需驶入的须提前到公安交管部门备案,按照指定时间、路线通行。

  洒水车、清扫车、道路养护车、园林浇灌车等公用事业专项作业车辆应避早晚高峰作业,避高峰时间早7时至9时;晚17时至20时。在市区从事作业的车辆请提前到公安交管部门备案,严禁无牌无照车辆、报废车辆、未年检车辆、农用车辆从事作业活动。

  本规定自6月28日起开始实施。届时,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利用电子监控和现场执法相结合的办法对驶入禁行区域道路通行的货运车辆进行管理。

  深圳重型柴油城市车辆将执行国六

  2020年6月3号,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了《重型城市车辆将执行国六排放标准》的通知,通知明确了自2020年7月1日起,深圳市所有生产、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重型城市车辆应符合国6a排放标准。

  重型城市车辆指主要在城市运行,且最大总质量为3.5吨以上的公交车、邮政车和环卫车;重型城市车辆一般包括重型燃气城市车辆和重型柴油城市车辆等。

  上海市国三标准柴油货运车辆限行

  自2020年6月1日起,上海市全天24小时禁止国三标准柴油货运机动车(本市国三标准柴油冷藏车和已加装尾气净化装置、并且尾气净化装置能正常使用的本市国三标准柴油集装箱运输车辆除外)在本市S20外环高速以内的道路上(不含S20外环高速以及S20外环高速高架段投影下的地面道路)行驶。

  S20外环高速包括S20外环高速与G1503上海绕城高速在外环隧道至五洲大道的共线段。

  上海本市国三标准柴油冷藏车和按要求已加装尾气净化装置、并且尾气净化装置正常使用的本市国三标准柴油集装箱运输车辆,自2020年8月1日起,全天24小时禁止在本市S20外环高速以内的道路上(不含S20外环高速以及S20外环高速高架段投影下的地面道路)行驶。

  S20外环高速包括S20外环高速与G1503上海绕城高速在外环隧道至五洲大道的共线段。

  自2020年10月1日起,全天24小时禁止国三标准柴油货运机动车在G1503上海绕城高速范围以内的道路上(含G1503上海绕城高速以及G1503上海绕城高速高架段投影下的地面道路)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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