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条消费维权线索都将被认真对待

   日期:2025-03-13     作者:uhp51       评论:0    移动:http://g8akg8.riyuangf.com/mobile/news/3530.html
核心提示:天然气每次都是先买后用,却突然被告知多用了904立方米;给女儿购买的保险说好存满10年能取,却被保险公司告知要等到女儿60岁…

天然气每次都是先买后用,却突然被告知多用了904立方米;给女儿购买的保险说好存满10年能取,却被保险公司告知要等到女儿60岁……自2月10日华商全媒体征集“3·15”消费线索以来,各大平台已经收到数百条消费维权线索,华商全媒体记者陆续与反映人取得联系并展开调查报道,部分投诉在媒体介入后已得到妥善解决。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无论是AI侵权、虚拟货币诈骗、数字人直播售假等新兴消费陷阱,或是食品安全、预付式消费跑路、医疗美容套路等民生痛点,您反馈的每一条消费维权线索都将被认真对待,并可能成为改变行业乱象的关键力量。

华商全媒体9大平台继续征集消费维权线索

1.华商报24小时新闻热线:

可拨打029-88880000直接举报反映。

2.华商报官方微博:

关注“华商报”官方微博,发送私信“3·15+具体反映问题+联系电话”。

3.华商报官方微信:

关注“华商报”官方微信(hsb88880000),在微信后台发送私信“3·15+具体反映问题+联系电话”。

4.华商报小程序:

微信搜索“华商报”小程序并发帖留言,内容包含“3·15+具体反映问题+联系电话”,文字、图片、视频皆可发送。

5.微信视频号:

搜索账号“大风记者帮”,关注后发私信“3·15+具体反映问题+联系电话”。

6.华商网官方微信:

关注“华商网”官方微信(hsw_news),在微信后台发送私信“3·15+具体反映问题+联系电话”。

7.华商网官方微博:

关注“华商网”官方微博,发送私信“3·15+具体反映问题+联系电话”。

8.华商头条APP:

下载“华商头条”APP,点击首页下方菜单“+”栏目,发送“3·15+具体反映问题+联系电话”。

9.二三里资讯APP:

下载“二三里资讯”APP,点击首页下方菜单“+”栏目,发送“3·15+具体反映问题+联系电话”。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于震 实习生 戴小曼

3·15案例

一时心热签了认购协议

退房时“定金”难要回

业内人士提醒:不冲动交钱、不轻信口头承诺、不签空白文件

买房交了“定金”签了合同,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购买,“定金”很难退回。

自身征信存问题

交定金后想退房被拒

2024年11月底,在房屋中介与楼盘销售顾问的带领和介绍下,孟先生看上了一套位于西安浐灞国际港德美·万有引俪楼盘的公寓房,房屋面积50余平方米,可做成LOFT户型,“我想买一套房屋用于办公,当时销售人员说这套房是特价房,优惠大、地理位置好、入住率高,房源所剩不多,让我有意向的话尽快交钱先锁定房源。”孟先生介绍,12月8日他通过楼盘销售人员支付了1万元意向金,12月10日他与地产公司签订了《认购协议书》并支付了4万元定金。

孟先生说,由于自身征信有些问题,担心贷款无法审批,他当时考虑找身边的家人或朋友帮忙办理贷款后续再做更名。支付定金后,由于身边朋友亲戚无法帮他办理贷款手续,所以决定放弃购买,但开发商以不退不换为由拒绝。

“之前没买过房子,对‘定金’的概念也不太清楚,如果早知道会出现这样的情况,我肯定要全面了解房子和自身的情况后再考虑交钱的事情,而不是一时冲动就交了钱。”孟先生说。

销售顾问:顾客违约在先 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在孟先生与地产公司签订的《认购协议书》上看到,其中注明了乙方(孟先生)同意签署认购书时,支付人民币5万元作为定金,签订认购书之日起53日内支付首付款,乙方若未按照付款约定执行,视为乙方自动退房,乙方所交定金甲方(地产公司)不予退还,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另行出售本套房屋。此外,合同中明确约定“不更名、不增减名和换房”等。

在孟先生提供的聊天截图中,其在与销售人员提到若贷款银行无法审批及认购署名办理按揭时能否更改的问题,销售人员表示“征信没有问题就一定可以办下来”“不退不换,更名可以”。

孟先生说,他曾向住建部门投诉过,协商中地产公司称是他违约,这笔钱无法退还。

3月3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联系到当时带领孟先生看房的销售顾问,对方表示,他们明确向孟先生告知过房屋不退不换不更名,是对方违约在先,“我们也和他进行过协商,需要他承担违约责任,我们给他退一部分钱,但是他并不接受。”

律师:若存在违约行为应承担不利后果

著名公益律师、陕西丰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朱长江认为,本案中,争议的5万元定金由两部分组成。首先,孟先生在与地产公司签订《认购协议书》前,先支付了1万元的购买意向金,此时,双方之间尚未形成有效的合同关系,该意向金仅代表孟先生存在一定的购买意愿,若孟先生希望退还1万元的购买意向金,地产公司应当予以退还。

孟先生随后与地产公司签订了《认购协议书》并支付了4万元定金,此时,1万元购房意向金已经转化成了有效合同《认购协议书》中的定金,孟先生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无其他证据证明该合同的签订违背了孟先生的真实意思表示,需要受到《认购协议书》的约束,若孟先生存在违约行为,应承担房地产公司不予退还定金的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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