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额度调整
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凡在长春购房(不含双阳区、九台区)的职工,若有共同借款人,单笔贷款最高额度可达100万元;若无共同借款人,单笔贷款最高额度则为80万元。对于职工及其配偶在长春市贷款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情况,还可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但提取总额不应超过实际支付的购房首付款金额。
贷款首付比例调整
对于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商品房及存量房的职工,其贷款首付款比例将不低于20%,贷款额度则不超过抵押物价值的80%。
提取政策优化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也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取消了购房提取应在具备提取条件的24个月内办理的时间限制,为购房者提供了更多的灵活性。购买再交易住房的职工,需自不动产权证登记日期满半年以上方可申请提取。此外,对于房屋所有权人个人婚前购买的自住住房,结婚满半年以上的,其配偶也可就该套住房申请提取。同时,取消了异地购房提取对户籍(地域)的限制,使更多职工能够享受到这项政策。对于那些曾因24个月提取时间限制或户籍(地域)限制未申请提取过的自住住房,在本通知施行后,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及其配偶可就此住房申请提取。